|
|
提供(劳动部)涉外秘书一级(高师级)服务
|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劳动保障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和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持有者具备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证明,是持有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员工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国家规定90个职业必须持证上岗就业,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劳动力市场就业准入控制政策。我国国务院的劳动、人事行政部门是职业资格证书的最高执行机构,它负责对劳动者的学历证明的认定,组织职业资格的鉴定评审,向条件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注:以下证书办理须提交一寸照片4张(彩色)、身份证和学历证复印件各1份。
报名时间:即日起
学习方式:以自学、评审鉴定为主,确保通过率,不过退款。
开课时间:每2月1期,滚动开班,随时可进行评审认证。
颁 证: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它相关部门职业资格证书。
适用范围:证书可网上查询,全国通用,出国有效。
| 标题 | 发布时间 | 起订量 | 单价 |
| 提供职业经理人培训服务 | 2008-05-03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