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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招大陆市场卡门品牌服装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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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门服饰(集团)亚洲有限公司单店加盟政策
1、卡门服饰单店采取特许连锁经营策略,加盟店加入连锁系统后,需使用“KARMEN”公司的商标、商号、服务方式等。加盟商是独立的法人,自负盈亏。加盟商与公司结成“利益共同体”,本公司要让加盟商有利可图,从而达到双赢目的。 2、加盟形式: 卡门服饰实行单店加盟授权,并签定加盟合同。加盟商获颁《KARMEN服饰特许经营许可证》后,其特许经营权未经公司许可不得随意转让。 3、加盟商身份: 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经营能力的法人单位或个体私营企业主,对男装市场和女装市场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对服装服饰品牌零售业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运作经验。 4、店铺条件: 地理位置:加盟城市为一类商圈、黄金地段一楼沿街门面。 面积:实用面积不得低于50平方米; 知名高档商场边厅专柜实用面积不得低于40平方米; 四星级以上酒店,宾馆临街铺,实用面积不得低于60平方米; 繁华商业地段专卖店实用面积不得低于50平方米。 5、市场及店面考察 市场及店铺位置须经我公司派专人考察确认。 6、店铺装修: (1)由加盟商提供准确店面平面图。 (2)由我公司提供装修效果图和货柜道具制作图。 (3)由我公司派专人至施工现场实地配合指导店铺的装饰装修。 (4)设计人员和工程人员异地支援的费用由加盟商支付。 7、零售价格: 公司发布全国统一的零售指导价格,加盟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我公司规定的浮动范围内予以调整,但需先征得到我公司书面确认。 8、 加盟商货品销售范围: 加盟商只能在合同指定区域内销售。 9、货品的运输方式 A、由客户自行运输。 B、由公司代办托运,运费由客户承担。 10、合同期限 二至三年。 11、加盟费: 本公司对加盟商免收加盟费。 12、退货和换货问题: (1)质量问题,经我司检验,可予退换; (2)除质量问题外,原则上无退货,但可以货换货。 13、配货方式: 加盟商获得授权并交纳了首批计划进货款50%的定金后,公司在45天内首次给加盟商供货。供货时加盟商应将供货尾款支付完毕。 14、供货计划: 加盟商第二次进货需提前15天向我公司市场部提供配货计划。 15、广告宣传: 公司采用统一的店堂广告形式,每期广告可由总公司统一设计配送,广告成本由加盟商承担。户外广告,电视,媒体广告统一由总公司规划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