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宇按揭保险,楼宇保险,购房保险,房屋保险
|
一、保险目的 楼宇按揭保险是为了解决购房人购买楼时,政府补贴、银行货款或分期偿还期内,楼宇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时,不致引起购房人、贷款人双方有关风险责任和权益争议,保证购房人获得稳定的信房保险而办理的保险。 二、保险财产 购房人购买的楼宇。 三、保险责任 (一)火灾; 四、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五、保险期限 与购房贷款期限相同。
(二)爆炸;但不包括锅炉爆炸;
(三)雷电;
(四)飓风、台风、龙卷风;
(五)风暴、暴雨、洪水;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堤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
(六)冰雹;
(七)地崩、山崩、雪崩;
(八)火山爆发;
(九)地面下陷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十)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倒榻;
(十一)水箱、水箱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二)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三)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四)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从骚乱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五)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和毁坏;
(六)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七)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由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
(八)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九)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 标题 | 发布时间 | 保险类型 | 起订量 | 单价 |
| 大宗货物运输保险,大宗货运保险,大宗运输保险 | 2009-11-27 | 财产保险 | - |
-
|
| 企业补充工伤保险,补充工伤险,工伤补充保险 | 2009-11-27 | 人身保险 | - |
-
|
| 家居广场保险,百货广场保险,购物广场保险 | 2009-11-27 | 财产保险 | - |
-
|
| 财产利润损失保险,利润损失险 | 2009-11-27 | 财产保险 | - |
-
|
| 劳保手套保险,防护产品保险,防护产品责任保险 | 2009-11-27 | 责任保险 | - |
-
|
| 机械安装工程保险,设备安装工程保险,电梯安装工程险 | 2009-11-27 | 财产保险 | - |
-
|
| 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团体大病保险,企业员工健康保险 | 2009-11-27 | 人身保险 | - |
-
|
| 温控工程保险,恒温工程保险,保温工程保险 | 2009-11-27 | - | - |
-
|
| 食品安全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事故责任保险 | 2009-11-27 | 责任保险 | - |
-
|
| 地下工程保险,地基工程保险,地面工程保险 | 2009-11-27 | 财产保险 | - |
-
|